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25159号的要求,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项目编号:谨兴采字(2017)075号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4万元
四、采购内容: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概算文件编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及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
五、供应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
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工作时间)
2、各磋商供应商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4楼418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2017年10月9日14:30;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磋商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770717516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9号
联 系 人:陈振碧
联系电话:0717-6919715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