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公益性文艺演出
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公益性文艺演出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十采计备【2017】XM5560号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委托,就“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17】XM5560号
三、项目预算:42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
序号
地点
场次
时长(每场次)
1
张湾区、茅箭区、房县、丹江口市
38
不小于60分钟
2
郧阳区、郧西县
35
3
竹山县、竹溪县
32
综艺类、戏曲类演出(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共计105场
2、服务地点:十堰市各县市区乡镇、村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文艺表演团体要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具备3年以上演出经历;
(4)文化类社会组织应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2年以上,具有组织公益性演出的经验;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6)具有一定规模,可演综艺类节目不少于20个或戏曲类节目不少于15个,演出器材齐全(有灯光、音响、道具、服装等设备),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人员相对稳定;
(7)多个文化类社会组织可联合承接公益性演出服务,但须由其中一个作为牵头承接主体。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行为无效,招件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0719-812577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层
联系人:吴姣 联系电话:0719-8119116、1517225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