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拆迁工程及配套服务项目(拆除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拆迁工程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共分4个项目包,此公告为第三、四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0610-1740NG07014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拆迁工程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需求、各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0610-1740NG070146/03
(2)项目包名称:绿道二期滨湖村、桥梁村、磨山村、建强村及九峰渔牧公司拆迁工程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6920.99㎡
(4)建设地点: 滨湖村、桥梁村、磨山村、建强村及九峰渔牧公司
(5)预算金额:拦标价161.596595万元,投标超过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6)工期:90日历天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1)项目包编号:0610-1740NG070146/04
(2)项目包名称:绿道二期马鞍山苗圃拆迁工程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091.85㎡
(4)建设地点:马鞍山苗圃
(5)预算金额:拦标价69.516296万元,投标超过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6)工期:90日历天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相关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或工程合同);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持有在本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满
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7年 9 月 22 日起至2017年9月 2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3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退),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资质证明文件和**许可证;
4. 项目经理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文件(近6个月社保证明);
5. 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6. 在公告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18 日 09:30时止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二)时间:2017年10月 18 日09: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正用 联系电话:1808645775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湖北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联系人: ****钟、代晓艳
联系电话: 027-85578526、010-64001063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