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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平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者:wubaiyi 发布日期:2017-09-08


     一、宜昌市平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平湖风景区;本次提标规模为4000立方米/日;建设内容为深度处理工程和改造工程两个部分。深度处理工程包括新建混凝池、纤维转盘虑池、紫外线消毒渠、出水计量槽等,改造工程包括进水调节池、BL导流生物池、污泥脱水车间及电气自控系统、仪表、管件等。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消防、防雷、围墙、厂区市政等配套工程以及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艺管网的安装及供货设备整体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

       工期约为10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质量应达到***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5、**要求:达到***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6、交货地点:宜昌市平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平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第2次招标)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6)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A、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其注册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是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B、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为安装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C、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员至少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27日10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0时3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 年9月7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三峡日报》。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20

 

   日期:  2017 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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