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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告(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消防器材更换采购项目(二次))
发布者:wubaiyi 发布日期:2017-10-13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告(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消防器材更换采购项目(二次))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鄂采计[2017]-21885号确认书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消防器材更换采购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HTCZ-17001-17086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消防器材更换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京珠管理处共计55台4公斤干粉灭火器、55台2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27台35公斤干粉灭火器,均需要更换药品,另外配置10套其他消防用品(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采购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消防器材的销售、维修等;

3.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资格文件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1203室)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须带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具体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九、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7-834502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466556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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