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土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军区土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点军区土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项目编号:YCGJS0273-201701
3、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桥边河土城段下游(杨树湾附近)
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3569平方米,污水处理能力1000m³/d,铺设配套主管网3431米,支干管6717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工程、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水、电、路、停车场、卫生、绿化、消费、安防等设施建设。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运营期为8年,费用不低于0.4元/吨,不超过0.8元/吨。
6、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标准:达到《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点军区土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同时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或者污水处理相关内容或具有污水处理运营相关能力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原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考证原件);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截图和管理人员证书原件)
7、现场专职**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评价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信用评价分值查询结果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两份)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17时00分至2017年10月27日10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701;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ztb.com)。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86号
联系人:管亚星
联系电话:138726729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大厦2606#
联系人:赵亦木
联系电话:0717-6775526
2017年9月30日